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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姐姐当庭向被告律师扔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1: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俊通讯员袁舒伊)法庭上本来是动口不动手,可原告的家属却在法庭上动起手来,两次脱下鞋子扔向被告代理人,结果被法院罚款1000元。

  4月25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公开审理黄某某、冼某某起诉某医院医疗事故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法庭书记员在整理笔录过程中,参加旁听的原告一家属不停指责被告代理人汪某某,“你刚才咋这样为医院说话,你们医院不知道赚了多少黑心钱。”庭审书记员

连忙上前制止。口停下来,手却动起来。突然间,冼某某的姐姐脱下自己的皮鞋,扔向汪某某。谁知准头欠佳,没有扔中。她再次脱下另一只皮鞋,向汪某某扔去。汪某某躲闪不及,被打个正着。

  签完笔录后,冼某某的姐姐想走,鞋却没了。她向汪某某要,后者不给:“这是你打人的证据,我为什么要给你?”双方在法庭上推来推去。经法警制止,才停止冲突。

  法院查明,冼某某的姐姐违反法庭规则,哄闹法庭,侵犯他人身体,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依照《民事诉讼法》,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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