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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什么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2:00 光明网
郭立场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审批手续和收费的政策在少数地区落实仍不到位,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而对正在城镇务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的问卷调查则显示,在收入方面,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4月16日新华社)

  低收入,乱收费,集中在农民工身上。毋庸置疑,农民工是城市劳动者中的弱势群

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不法侵犯。加之目前国内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用人单位挑剔、民工竞争激烈,以及民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民工们普遍不敢或不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收入较低。此外,还要承受乱收费之苦,忍受不公正待遇,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要知道,不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不切实为农民工做好善后服务,不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很难让农民工安心工作、积极贡献,危害极大、影响极坏,后果亦是非常严重。善待民工,就是善待城市本身。民工从事着苦、脏、险的工作,为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没有理由不得到人民的尊重、政府的保护。

  保护农民工利益乃政府为政之道。前不久,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在就刚刚全文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出台《若干意见》的最大亮点正在于,确立了以“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为最重要核心的“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并认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解决问题的原则有了,就不怕没有具体对策。事实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有多条路径可走,并且每条道路都有光明的前景。但惟有对策还远远不够,重要的是如何贯彻落实,如何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践。但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只要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及用人企业联合起来,关注农民工问题、推动涉农保险的发展,农民工问题必将不复存在。

  农民工的权益是否有保障,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善待农民工,利用各种渠道、措施改善他们作为城市一员应当享有的基本生活条件,已经成为我国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更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政府需要为农民工提供权益保障,这是迫切且必要的,但这不是治本之策,根本的拯救途径,还有赖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增强,要使农民工转化为非农民工,成为市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这就相应要求,大力提高农民工及全体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综合技术能力,让那些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接受非正规教育、各种培训的人有机会接受再教育,只有“进一步提高我国劳动力的素质,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才能彻底变农民工为市民,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到城市中去,进而推进我国的迅速健康发展。

  就事论事,为了防止乱收费行为反弹,保障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应加快改革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力争给暂住人口以“市民待遇”,对各部门违规收费要及时查处。当然,要使利民的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实,很难指望一蹴而就,但是,随着农民工问题被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任务提出,我们有理由相信,农民工问题最终将不再成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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