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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践行公德要从点滴小事做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17:03 浙江在线

  ●国人有“恋大”情结,无论搞什么活动,往往只重群体号召而轻个体动员。今天开展荣辱观教育,我们尤其要注意克服这一毛病。使每一位市民明荣辱之分,争做当荣之事,坚拒为辱之行,养成个人“荣进耻退”的良好道德素质。也只有这样,荣辱观教育才会有持久、稳定的效果

  ●小事情维系着大荣辱。“一斑可窥全豹”,从人的细小行为中有时可以窥见其人

格高下。人无论在何时何处都应有知耻之心,在小事上也应规范自己的行为。杰出来自于平凡,追求理想人格要从小事做起

  ●“践行公共道德”要真正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还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努力克服负面的从众心理。二是努力塑造个体道德自觉,这才是治本之策。我们在践行公共道德时要努力做到“慎独”,不管在什么场合、地点,都要做到“荣进耻退”

  上海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广大市民做到“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这是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市民行为中的有效活动载体,有利于树立每个市民的公德荣辱观。这一做法对其他城市也有启迪。

  以往,由于受传统的影响,国人有“恋大”情结,无论搞什么活动,总喜欢追求大场面、“大手笔”、大影响,搞“大忽隆”,往往只重群体号召而轻个体动员。这种做法大则大矣,却不着边际、不见实效,只是“虚功”虚做而不是“虚功”实做,大场面好看而实际效果很差。我们以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搞的一些活动之所以效果不佳,其原因概出于此。今天开展荣辱观教育,我们尤其要注意克服这一毛病。面上的号召、群体的动员与教育固然重要,更要注重个体动员与个体教育,注意培育、激发个体自觉,使每一个市民都从身边事做起,在看似点滴的小事上践行荣辱观。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一位市民明荣辱之分,争做当荣之事,坚拒为辱之行,养成个人“荣进耻退”的良好道德素质。也只有这样,荣辱观教育才会有持久、稳定的效果。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正在上海开展的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力求把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市民头上,在这方面开了个好头。

  之所以说我们“践行公共道德”要从点滴小事做起,是因为这在当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现实意义:

  其一,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往往在“小事”上存在着荣辱观模糊、知行不一的情况。公共道德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公共领域,涉及个人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多存在于市民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之中。但小事中也有荣辱之分,荣辱之别也常常反映在生活细节之中,这一点往往被许多人所忽视。在他们看来,在“大事”上才有荣辱之分,在“小事”上无所谓荣辱之别,可以“随意”一些,甚至为所欲为。随地吐痰,在公园随手摘花,在街头随口说一句脏话……这些在他们看来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谈不上耻辱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这种认识在社会上具有普遍性。实质上小事情维系着大荣辱。“一斑可窥全豹”,从人的细小行为中有时可以窥见其人格高下。孔子曾标举“行己有耻”、“有耻且格”。孟子则说:“人不可以无耻。”康有为指出:“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就是说人无论在何时何处都应有知耻之心,在小事上也应规范自己的行为。杰出来自于平凡,追求理想人格要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每个市民都应善于在日常小事上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才能培养起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

  其二,“小是小非”与“大是大非”在一定条件下是会转化的,小孕育着大,小中有大。关于小与大的辩证关系,古人早就提出了许多形象的命题,如老子说:“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荀子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江海”。其意都是说积小成大,“小”的量变会导致“大”的质变。联系“八荣八耻”也是如此:积“小是”可成“大是”、积“小荣”可成“大荣”;积“小非”可成“大非”、积“小耻”可成“大耻”,二者由于量的变化会导致质的转化。从正面来说,平凡出伟大,小荣誉日积月累,可成就大荣誉、养成大人格。反之,“小不忍则乱大谋”,“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耻辱固然有大小,小事也能伤大雅。小耻之事日积月累,就有可能造成大祸、酿成大耻。在现实生活中因不拘小节、屡做出轨之“小”事,而最终遭祸的事例难道还少见吗!即使是单个人一次性的不道德行为,有时也会给整体或全局带来负面影响:在公交车上不让座或公共场合口出粗言,在宾客面前就损害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出租车司机载客故意绕道,对司机而言可能是偶一为之,而对客人而言就是百分百的欺诈,损害的就是整个“窗口”形象乃至城市的文明形象。可见,“小是小非”会转化为“大是大非”。社会公德无小事。对于每个市民来说,要时时检点自己在社会公共场所的细小行为,努力做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要将“八荣八耻”落实到实处,努力从每个人的身边事、平凡事、眼前事做起,从“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中的点滴小事着手,不能“因小失大”。

  “践行公共道德”要真正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还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努力克服负面的从众心理。有学校作了调查,一名学生谈到原先他是不闯红灯的,后来之所以闯,是“因为大人都在闯,不闯红灯会被人笑话”。类似事例并非个别。人一旦“从众”就会不辨是非、荣辱颠倒,导致反向、负面道德化。二是努力塑造个体道德自觉,这才是治本之策。道德建设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自律必须建筑在个体的道德自觉基础之上,要借助于道德践履,将道德规范、内化为主体自觉的德性。古人极力倡导的“慎独”就体现了这种道德自觉的高境界。我们在践行公共道德时要努力做到“慎独”,不管在什么场合、地点,都要做到“荣进耻退”。

  (作者为宁波大学教授、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作者: 陈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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