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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教师参与义务教育法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20:38 新华网

  “我讲讲基层的情况”——西部教师参与义务教育法修改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孟娜许林贵)“我是西部地区的老师,想讲讲基层的情况和对义务教育法修改的意见。”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会宁县第五中学副校长王锡武在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分组讨论开始不久就发了言。

  “今年起我们县已经开始给小学、初中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还给贫穷家庭的学生每天补助一元钱生活费。每天一元钱的补助对农村的寄宿学生而言能解决很多问题啊。” 王锡武说。

  另外县里是真正意义上免了杂费,“现在学校连五块钱的班费都不收了。”

  据她介绍,会宁县是农业大县,全县共600多所中小学,90%的学生来自农村。以前供一个小学生念书,一年要花200多元,供一名初中生一年要花300多元。一些家庭不富裕的农户只能让一个孩子上学,一个孩子放弃,现在孩子们的上学有保障了。

  她建议就草案第47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对贫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中“贫穷家庭”的标准做明确规定,这样法律的操作性会更强。

  草案第47条里规定了要引导和鼓励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这个条款非常好,不仅要鼓励东部大城市的老师到西部来,我们县城的老师还应该到农村去,这会大大改善、带动西部和农村的师资水平。就是这个条款应该再修改一下,为这种到农村支教增加一个时间限制,比如,不少于一年,其实最好是三年,这样可以让农村的老师完整地学习到教学经验,”她说。

  王锡武还建议草案第三十四条能做出修改,她希望贫困地区教师工资能由中央财政保障,这样可以减少农村教师的流失。

  她说,在西部农村许多师范毕业的老师每月只有200多元工资,好一点的老师都到外地打工了,农村的学校就只能再去找代课教师,教学质量就无法保障。

  另外,草案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中的“应当”应该改为“必须”,县里的学校周围总有不少网吧和游戏厅,很影响学校的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她说。

  王锡武在近半个小时的发言中就如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就业、不得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为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等提出了多达14条修改意见。

  她说,自己是“装着一肚子话”来的。她表示,自己曾经就修改义务教育法联名签署议案,又是基层一线的老师,可能因为这些原因被邀请来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24位列席全国人大代表中,有7位来自教育界,大多是一线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分别来自江苏、内蒙古、黑龙江、甘肃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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