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质检总局:从未批准进口“日本神户牛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22:1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黄全权)针对近期部分高档宾馆和酒店以所谓“进口日本神户牛肉”吸引消费者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28日在此间发布消费警示:我国从未批准进口日本神户牛肉。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国家对进口肉类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只有列入我国《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的进口肉类产品,

获取质检总局的检疫许可并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出具证书后方可入境。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元平对记者表示,自2001年日本发生疯牛病后,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严把入境检验检疫关,重点加强对来自日本等疯牛病疫区国家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和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检查,同时加强同海关、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打击肉类产品非法入境活动。

  李元平表示,截至目前,没有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进口日本牛肉,我国也从未批准进口日本牛肉。

  据了解,获悉国内部分宾馆和酒店经营所谓“日本神户牛肉”的消息后,北京、上海、辽宁、山东、广东、深圳等地检验检疫机构会同工商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突击检查了有关涉嫌单位,相关人员均否认正在经营“日本神户牛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国家质检总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避免食用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非法进口肉类产品,同时也要谨防个别商家的消费欺诈行为。消费者如发现可疑线索,可致电010-58619315举报。(完)

  相关新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