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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团旅游莫忘签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1:5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洁实习生郭天力)本想趁双休日来一趟“北京快乐英语之旅”,却因旅游行程与计划有出入,致使“快乐游成了堵心游”(本报4月25日曾进行相关报道)。28日,市旅游质监所对投诉进行了调解,并表示,因为旅客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确定赔偿金额没有依据。另外,因为看升国旗等为免费项目,即使缺失,赔偿问题也不好落实。因为认为质监所在调解过程中“偏袒旅行社”,游客代表愤然离去。

  昨天上午,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将省会某旅行社以及5名参加此次旅游的游客代表召集到一起,就游客投诉旅行社一事进行调解。质监所认为,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主办方和承办方,但要给出一个确切的赔偿数字,必须以旅游合同为依据。但因游客未与旅行社签订协议,所以赔偿金额不好确定。游客的活动行程表未加盖旅行社确认章,不具备合同性质。

  质监所负责人表示,对旅行社的经营还要再加以调查,如果确实发现有违规经营之处,质监所作为他们的主管部门,一定会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5位游客代表认为质监所有意袒护旅行社,对处理意见很不满。他们表示,还将向其它职能部门投诉。

  本报再次提醒读者,随团旅游切莫忘记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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