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张玉颖自白:如果利润自己留下那该多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8:42 新华网 | |
监督制约残缺"一把手"成为"一霸手"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从"抚钢"以张玉颖为首的国企干部集体职务犯罪案件看,主要原因是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导致了"一把手"成为"一霸手"。 经济专家、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于治贤认为,目前,随着扩大企 据统计,张玉颖在任职期间,"抚钢"先后向美国、澳大利亚和国内的江苏、吉林等地公司盲目投资,造成"抚钢"损失近一亿元。而这些投资大都是张玉颖一经提出,领导班子和董事会成员立即表示赞同。这种对企业经营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了决策个人化,国企私营化,这种状态下的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在所难免。 对此张玉颖这样反省:"我工作作风横行霸道,独断专行,听不进也看不起反面意见,加上不良欲望和犯罪意识结合在一起,往往结合巨大的工作决策失误,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后患。由于制度体制不合时宜,我是董事长,却无人监督我,不能内部监督,因为下面的人都归我管啊,外部监督也不到位。" 说起监督,现任"抚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韩玉臣感触颇多。他告诉记者,"抚钢"下面有一个上市公司,当时从股市筹集资金6个多亿,让张玉颖一年就全挥霍了,还亏那么多,但没有哪个部门、哪个人去反映这件事儿。韩玉臣认为监管体系"不够优良"! 记者在抚顺采访期间,感受最深的是过去的"抚钢"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据抚顺市检察院提供的情况,在张玉颖任职期间,无论是领导者岗位,还是物资采购、计划、财务、验质、人事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均有相应的责任制度,但在执行中却大打折扣,甚至将其束之高阁。企业领导班子研究问题没有会议纪录,在购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上缺乏制度约束,大宗产品采购未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和层层审批,不少财务手续不全,甚至部分帐目、资料已被销毁。企业内部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规章订的多,执行的少;监督讲的多,实际制约的少;原谅多,处理少。 官场上有个"59岁现象",在国企也不例外。韩玉臣说,张玉颖刚上任后,风风火火,为什么到后期就祸害到这个程度?这是因为他知道"末日"要到了,所以要给自己找后路了。有些干部是临近离退休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张玉颖也没能逃脱这个法则,在他身上反映出国企贪官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最根本的一点是心理失衡。 辽宁社科院研究腐败问题的副研究员侯小丰认为,腐败的社会基础并非弱不经风,从精神文化层面去衡量,腐败带给社会的危害更加持久、深重,包括国企贪官自身在内的社会大众随波逐流,不以腐败为耻的心理,需要认真审视和充分关注。 正如张玉颖在忏悔书中写道:"由于自己和他人在付出和收入上的不平衡,使心态越来越失衡;各种不良的生活方式和欲望的影响,使道德修养丧失,不良私欲膨胀;从应该多一些钱以备各种之需,到羡慕、效仿大款的各种消费和享受,再到婚外恋、养情妇……自己从接受第一笔小钱开始,直到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正是这种失衡心理的"传染性",才导致张玉颖收受巨额贿赂后,其他干部也抱着"你吃他吃我也吃"的畸形心理,形成转速极快的腐败漩涡。其教训发人深思! 从"抚钢"以张玉颖为首的职务犯罪窝案可以看出,不管犯罪的原因是多么错综复杂,但有一对是绝对的,那就是职务犯罪总是和权力联系在一起,其实质就是权力犯罪。为此,检察机关提出四点预防国企老总职务犯罪的建议:一是改革国企干部管理体制,做好国企经营者的选任和教育工作;二是强化国企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健康运行;三是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管理规范有序进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反腐策略,对腐败分子依法严惩,以儆效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