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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轮岗不是医疗腐败的防腐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09:10 上海青年报

  □叶祝颐

  “在医院院长、药剂、设备、财务等重点岗位,建议实行干部轮换任期制,每2年轮换一次。”在日前召开的深圳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会上,深圳市卫生局一官员提出上述建议,希望借此防范职务腐败和商业贿赂。

  其实,轮岗并不是什么新话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此早有明确的要求。鉴于医疗腐败问题已经为广大公众所诟病,深圳想办法遏制医疗腐败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轮岗是否治得好医疗腐败的痼疾呢?姑且抛开院长频繁轮岗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不谈,单就院长轮岗的防腐效果而言,我认为,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乌托邦理想而已。

  表面上看,新领导到任时间太短,还没有养成吃回扣、拿提成的毛病,或者说还没有形成商业贿赂腐败同盟,那么加强院长流动性,就可以降低行贿的可能。但笔者认为,这只是一种可能,而不是货真价实的防腐剂。腐败这个东西有相当的惯性与传染性。医疗腐败根本不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在新岗位工作时间短不是不腐败的理由。试想:一名在甲医院养成了腐败习惯的院长,如果没有强有力监督机制的作用,他到了乙医院就洗手不干了?只要搞医疗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他显然不会因为岗位的变化,就自动放弃诱人的经济利益。何况,轮岗制对他们还有“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好处”。

  窃以为,要看院长轮岗防腐败的效果,就要找准医疗腐败的病根。当然,医疗腐败有医院领导、医务人员在岗时间太长,形成了顽固的利益小圈子的因素。但这并不是医疗腐败的病根。现在,以药养医与医疗腐败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不少医院、药厂和药商已经结成了顽固的利益同盟。即使轮岗制度暂时破解了利益小圈子,但是新领导到任,彼此结成新的利益同盟并不是什么难事。更重要的是,整个行业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无形的大利益同盟。在大利益同盟的作用下,你发我发大家都发。连解决小利益圈子都嫌底气不足的轮岗制,显然不是大利益同盟与医疗腐败潜规则的克星。更何况,院长轮岗了,但医疗流通体制的其他环节,比如药厂与医药营销公司,它们的主要宗旨就是最大限度扩大市场、获取利润,这些企业显然不会跟卫生部门一样搞轮岗制度,更不会因此改变惯用的营销手段。

  医院商业贿赂的要害并不是院长是否轮岗,而是医疗产品采购体系不透明,流通环节过多过乱,药价居高不下,医院以药养医,医德滑坡、医风不正等医疗痼疾所致。因此,拿院长轮岗来治疗医院腐败痼疾,是开错了药方,弄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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