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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都怪兰西县当初“借资”修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0:19 四川新闻网

  10年前,黑龙江省兰西县修建兰肇公路,由于当时财政没钱,县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借资修路”。按照县里“三年偿还”的承诺,借资筑路款应在1999年5月一次性偿还,然而六七年过去了,县政府至今也没有还上一分钱,也没有何时还款的承诺(4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当时兰西县召开动员大会向社会各界借资,借资范围几乎囊括了全县所有常住人口

。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借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每人400元,副科级300元,股级200元,教师200元,农户130元,个体工商户100元,外来租住户由房东交纳100元。企事业单位干部按照标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有的农户因无钱“外借”,被迫由村里贷款,秋后从卖粮款中直接扣除。路早就修好了,可兰西县是黑龙江省的“十弱县”之一,连发工资的钱都没有,拿什么来还款?

  政府如今不能怪老百姓,人家上访告状没有错,因为政府借了人家的钱,“欠债还钱”自古一理。要怪,只能怪当初政府说是“借”,并作了还款的承诺。如果当初政府不说是“借资”,而是说“爱心筑路”,那绝不会有今天的麻烦。

  像这样“借钱”修路的远不止兰西县一家,“借钱”数额比兰西县大的多得是,一分钱没还的也多得是,可别的县为何平安无事?原因就在于兰西县政府当初不会做文字游戏。既然已经喊出了“人民公路人民建,建好公路为人民”的口号,那还作什么“还款”承诺?那不是给日后百姓“闹事”留借口吗?如果当初把“借资”说成“献爱心”,同样是按人头下达指标,同样是从工资中扣除,目的达到了,却还是风平浪静。

  有不少地方早就吸取了“借资”的教训,所以我们现在虽然时常可以看到“人民XX人民建,建好XX为人民”的标语,但却很少再听到“还款”承诺。如今,兰西县“借资”修路,路修好10年了,钱却一分钱没还的事闹得这么大,其它县不可能不吸取教训,估计今后动员百姓“献爱心”的越来越多,而“借资”的就再也难觅踪影了。(作者: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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