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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认定凶手与一被害人有不正当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3:51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2003年12月末,农安县黄鱼圈乡财源村村民段某带上尖刀,闯入村民王某家,将王某、王某的丈夫以及他们的女儿刺伤后逃跑。段某曾供述,自己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段某妻子为此离家出走。段某非常后悔,决定结束与王某的关系,可是王某不同意,并威胁段某,段某遂产生了杀死王某的念头。

  本报讯(记者 苗颖) 昨日,记者获悉,法院已经对此事作出终审判决,段某故意

杀人罪名成立。但是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起因不同意检察机关的认定,法院没有认定段某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时,王某一家不服上诉,认为一审没有查清段某犯罪的真正原因,对段某量刑过轻,应从重处罚,遂上诉。二审法院经查认为,段某自称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因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原审没有认定。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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