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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名人”陈有德:为了打工的兄弟姐妹不再流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15:0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题:“维权名人”陈有德:为了打工的兄弟姐妹不再流泪

  新华社记者黄全权、谢云挺

  一个财富的城市,一个外来的打工群体,一个憨直的汉子。

  义乌,中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这里有来往不断的客商、富足的人群,也云集了大量的外乡民工。这里每天上演着财富的故事和梦想,也难免掺杂着矛盾、不公与失望。

  陈有德,一个四十多岁的黑脸汉子,权力不大的工会主席,凭着“当干部就要为老百姓办事”的信念,为了“让遭遇不幸的民工兄弟姐妹们不再流泪”,硬生生地在这座城市里为来自他乡的贫、弱者垒起了一块“公平和正义”的高台,而且在全国率先闯出了一条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社会化维权之路。

  一个“拒绝清闲”的工会主席

  “有冤屈,请向我们倾诉;有困难,让我们替你代诉。”矗立在义乌市总工会一层大厅的这个醒目标牌,让所有的进入者侧目。这句硬邦邦的话,是从陈有德上任之后开始承诺的。

  1998年,陈有德从义乌市荷叶塘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上转入义乌市总工会任党组书记、主席。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个相对清闲的位置,总算可以歇歇了。但陈有德偏不,偏偏在这个位置上“折腾”出了老大的动静。

  陈有德的“不安分”源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义乌市的非公企业占九成,全市本地人口只有68万人,而外来人口却达76万人。在这样的社会格局下,又处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向3000美元迈进的时期,劳资矛盾成了义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而在已经形成的纠纷和矛盾前,这些“外乡人”的尴尬处境是显而易见的。不懂法、没钱请律师和交诉讼费、劳动仲裁及诉讼时间过长、手续过于繁杂......由于维权艰难和成本高昂,不少外来工只得选择非正常的手段来讨要自己的权益。“**帮”等一些地域性外来工自发组织出现了,多起由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跳楼、老板被杀的恶性事件发生了。

  看到外来务工者的不幸与无助,陈有德说不出的憋闷和难过;而对于这类劳资纠纷留下的隐患,陈有德更是急在心里,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他明白,类似的纠纷如果不及时处理,就好比是一个个“定时炸弹”。

  “既然不能回避矛盾,那就想办法来化解矛盾!”陈有德想给这些遭受不公,又无力保护自己的民工们建一个“家”——一个听他们的倾诉、为他们讨要公道的“家”。

  “为贫者弱者撑起保护伞”的工会工作思路提出来了。

  但困难和犹豫同时沉甸甸地压着他,愁得陈有德成宿睡不着觉:没一个法律人才、没有维权经费......可面对外来务工者们艰难的处境,那一张张愁容密布的脸庞,陈有德拍了这个板,干!

  说干就干,义乌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名专门的法律人才,几经努力,成立起“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并向外来的打工者响亮放出了“有冤屈,请向我们倾诉;有困难,让我们替你代诉”的承诺。

  “为贫弱的外来民工维权”,“做‘维权工会’”,陈有德把自己和义乌市总工会逼上了一条新路,一条艰难之路。

  一个“认死理”的汉子

  但维权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尤其是为了“一帮打工仔”、“一些外地人”。

  “是你管的吗?!”“你管得了吗?!”面对突然出现的替民工讨要工钱和说法的“娘家人”,用人单位哪里肯买账。陈有德和他的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无数次地面对这样的讥讽和诘问。

  但陈有德不怕。他认定这个死理:“做人做事都要讲良心和道德,更要讲法律。作为工会干部,为职工群众维权天经地义。摁住良心带着法,就不信没有讨不回的公道!”拿准了这个“死理”,大到伤残赔偿,小到民工的伙食,只要民工的权益受到侵犯,他一概往死里较真。往往为了几百元的工钱,他和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一次次地登门,一遍遍地协商、调解,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1997年5月27日,上海某电梯公司义乌分公司职工虞修明与工友受公司委派,到东阳安装电梯,由于脚手架横板断裂,两人从18.5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下。工友当场死亡,虞修明重伤,被鉴定为工伤六级。但面对巨大的不幸,公司却不愿给予应有补偿,轻描淡写打发了他。

  为了工伤补偿,虞修明整整打了5年官司,有过4次劳动争议仲裁、7次法院诉讼……2002年5月30日,遭遇无数次挫折的虞修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义乌市总工会寻求帮助。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这明显是一起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听了虞修明的遭遇,陈有德又是气愤又是同情,他不信这个理,下定决心要为虞修明讨回公道。

  陈有德带人到杭州,专门找法律专家咨询。接着,委派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虞修明的诉讼代理人,开始了又一次诉讼。并以金华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连夜奋笔写下《该判还是该裁?该拖还是该决?——虞修明工伤赔偿求助案引发的思考》一文,呈交给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

  对这个拖了5年的棘手官司,义乌市人民法院组织了4次庭审。在法庭上,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为虞修明据理力争。2003年5月6日,法院做出判决:电梯公司支付虞修明各项工伤补偿款10.7万元。

  对侵犯职工权益的老板,陈有德没有任何情面好讲。但对农民工,这位“黑脸主席”却始终以兄弟相待,发自肺腑地体贴。

  职工维权中心的王冶清忘不了,有一次,陈有德跑了6趟,才为几名农民工追回了1300元欠薪。为表示感谢,几位农民工非要请他吃饭。那是一家路边小店,油腻不堪,蚊蝇乱飞,陈有德没有拒绝,乐呵呵地要了一碗面条。等到所有人面条下肚,大家才发现陈有德早就悄悄结了账。

  没有人说得清几年来陈有德到底帮助了多少外来的民工,但人们不会忘记这样一组数字:2000年10月至2006年3月底,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共受理投诉案件3625起,调解成功3315起;接待集体来访297批5645人,阻止和化解群体恶性事件29起;免费为职工出庭仲裁代理129起;诉讼代理126起;主持仲裁案件138起,共为职工追讨工资及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余元。

  一个机制的力量和希望

  创新性地建立起一支专门的职工维权队伍,使工会的维权有了依靠。但陈有德还是觉得远远不够。“在缺乏刚性手段等制约下,单靠职工维权中心,甚至单靠工会维权,这条路肯定走不远,走不宽。”陈有德说。

  他继续摸索,奔走。与此同时,工会的维权工作和作为日渐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肯定。

  陈有德和义乌市总工会的艰苦维权开始迎来“春天”: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及劳动、司法等部门的支持下,一个以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为载体的社会化维权大网开始铺开:

  ——职工维权中心建立起了与各职能部门的特殊联系,在业务上接受市公、检、法、司的指导。

  ——与市劳动部门开展合作,中心里的工作人员成为“劳动仲裁员”。

  ——市司法局向中心工作人员颁发了基层调解员资格证书。

  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兼任人民陪审员的卢阳娟说:“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使得工会维权充满刚性。”

  不仅如此,与媒体合作,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从此,工会维权变单枪匹马为借风借力,走出一条社会化维权之路。

  义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净非用最简单的工作安排来阐释这一模式:“只要是工会处理的职工维权个案需要法院部门配合的,法院部门都会上。”

  社会合力的形成,让在义乌打工的人们心里都有了底。“定远帮”、“开化帮”等老乡组织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工会组织的诞生,并民主选举产生了他们自己的工会主席。

  义乌市总工会的社会化维权模式也引起了中央领导及有关方面的关注与肯定。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总结推广义乌市总工会维权经验,真正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权名人”陈有德的探索尚未止步的时候,“工会维权义乌模式”走向了全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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