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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吧涨价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6:00 光明网
李珣

  湖北省襄樊市最近出台规定,从4月20日起,市区所有网吧上网收费将上调。新的收费标准从4月20日8时起执行。具体为,临时上网最低收费标准由过去的每小时0.8元至1.5元,上调为每小时2元;会员上网费最低收费标准由过去的每小时0.7元至1.2元,上调为每小时1.5元。

  据介绍,上网费提价的主要原因是,网吧之间存在无序竞争,个别网吧为了垄断市

场,实行亏本经营,从而导致一些网吧在微利甚至亏本的情况下,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或开通不健康的游戏。通过统一定价后,既可以控制未成年人上网,又可以使网吧业主正常竞争。

  且不说涨价的程序是否符合发改委刚颁布的新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最初看到网吧涨价的通知,我只不过感到好奇,随着电脑极其配件价格的不断降低,网吧数量及规模的不断增大,上网价格走低是必然的趋势,怎么襄樊的网吧,反而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之下,要涨价了呢?

  看了物价部门的解释,我才恍然大悟。

  “既可以控制未成年人上网,又可以使网吧业主正常竞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涨价真的能起到如此神奇的作用吗?

  网吧业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由来已久,这里面,即有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健全,难以抵挡网络的诱惑的天性,又有当前社会上适合未成年人开展课外活动的场所太少,未成年人无处可去的无奈,还有某些网吧业主惟利是图,不顾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贪婪。让未成年人原离网吧,多从事健康的课外活动,是考验政府智慧的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及未成年人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如果决策部门天真的认为将“临时上网最低收费标准由过去的每小时0.8元至1.5元,上调为每小时2元”就能使未成年人因付不起上网费用而原离网吧,让网吧业主因每人每小时多得的那0.5元利润而主动放弃未成年人这块市场,开展有序竞争的话,就不禁让人怀疑决策者的决策水平了。

  现在的青少年,每月都有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的零用钱,与上网的诱惑和数量不小的零用钱数相比,那五角钱实在是不值得一提,怎么能成的了政府所期望的“门槛”?而那些网吧,“一有适当的利,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况且,正如一个网吧老板所说“上网的主要客户就是孩子,如果不吸引未成年人上网,开网吧怎么能挣钱呢?”试图以那多出的五角钱来交换网吧业主对政策法规的遵守,也不过是管理部门的一相情愿而已。

  在我看来,襄樊市出台这样的涨价措施,其实是政府部门在逃避自己的责任。

  一方面,逃避教育未成年人,为未成年营造良好的课外娱乐环境的责任;另一方面,逃避管理规范网吧市场,监督网吧业主的违规行为的责任。

  希望利用价格杠杆,“一招必杀”,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还加重了普通上网者的负担。最后,还是要由普通网民来为政府部门一相情愿的涨价政策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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