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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明日起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7:5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李皓远林守富)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公安机关统一启用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同时为居民短期往来港澳地区提供了一系列便利措施。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的。

  据介绍,我市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统一启用2005版往来港澳签注,同时实施公安部制定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

范》。在此以前签发的旧版港澳签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公安机关推出十项便民措施

  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精神,我市公安机关从5月1日开始推出并实施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它们分别是:

  一是增加1年一次、1年二次团队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和其他签注,以方便申请人在1年内自由选择出行时间。

  二是缩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劳务进行异地核查回函时限,由现行20天改为10个工作日。

  三是取消内地居民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重新申请需登报声明的规定,由申请人提交遗失声明即可。

  四是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条件中增加因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以及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可申请赴香港。

  五是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证件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六是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七是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内地居民及其亲属,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向逗留签注受理或者审批部门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

  八是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内地居民及其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九是内地居民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十是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赴港澳商务实行单位备案

  根据规定,从5月1日起,下列单位可以派员前往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

  派员前往港澳地区从事商务活动的单位需前往该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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