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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8:37 法制日报

  开展平安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近年来,各地在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经验。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各地平安建设工作还不平衡,有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薄弱,

综合治理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为了维护我国治安大局稳定,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就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同样是政绩”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就要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重要方针的同时,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努力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力量,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综治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就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工夫。在实践中要不断健全完善平安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而艰巨,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罗干同志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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