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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03 北京日报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检验资格许可制度,检验资格分为常规检验资格和特殊检验资格。

  安检机构未取得检验资格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超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

发证部门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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