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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 5年内乡镇要建生态公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18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龙科)记者昨日从正在深圳召开的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大力倡导绿色殡葬。到2010年底前,全省各乡镇和有条件的村都将建立起公益性生态墓地。

  4月29日至30日在深圳召开的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了全省实施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情况。据了解,全省五年来共火化遗体201.6万具,平均遗体火化率为96.9%,

全省已基本普及火化,火化率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已建成殡仪馆89家,已开业的经营性公墓80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镇、村公益性骨灰楼(堂)779座,公益性公墓370座。

  据介绍,五年来通过葬法与葬礼改革,全省共节约殡葬用地2016多公顷,节约木材60.5万立方米,节约办丧费用达220多亿元。通过开展清理历史旧坟专项治理工作,腾出土地6665.5多公顷。

  据部署,“十一五”期间,全省将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在今年6月30日前,在农村完成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设立工作,年底前完成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工作。同时,大力倡导绿色殡葬,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步伐,在山区大力推动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建设。会议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要选择1个以上乡镇开展生态公共墓地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逐步予以推广。2010年底前,各省各乡镇和有条件的村都应建立起公益性生态墓地。会议还要求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建立和完善扶持制度,实行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遗体火化减免政策。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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