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缓刑少年“工作中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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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18 南京晨报 |
晨报讯“现在大学生找个工作都不容易,法院给你们边服刑边工作的机会,一定要珍惜啊。”昨日上午,看到4名满脸稚气的缓刑少年犯进入“珠江青少年成长基地”工作学习,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民教授感慨地叮嘱。 不足16岁的小强(化名)曾因抢劫犯罪被秦淮区法院判刑2年,缓刑2年。考虑到小强年龄小,父亲是精神病患者,无人看管。秦淮区法院在与南京珠江客运公司联系后,在该 公司成立了“珠江青少年成长基地”,为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提供劳动机会,并给予一定劳动报酬。秦淮区法院王忠义院长告诉记者,昨日新进入“成长基地”的其他缓刑少年犯和小强一样,进入成长基地“工作中服刑”,服刑期间也有工资拿。南师大法学院李建民教授表示,给缓刑少年犯一个工作机会,比以往进社区送书等形式要实在、有用。 作者:秦法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