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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节后执行新作息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2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 通讯员马永 李杰)为减轻中小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市教育局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确定义务教育段各学校从5月8日起执行新的作息时间,早晨上课时间后延30分钟,城区小学不得早于8:20,对学生课外作业量也有严格规定。

  早课后延30分钟 课间可延至15分钟目前我市多数初中学校在7点30分上课,小学则在8点上课。自5月8日起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全市城区小学晨课时间(包括晨读)不得早于8:

20,城区初中不得早于8:00(农村中小学可参照执行)。学校每节课的上课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完全小学可以推行每节课35分钟,学校可把课间10分钟延至15分钟。

  午休和就餐时间延长市教育部门规定,学校要尽量延长学生中午休息和就餐时间,下午上课时间春、秋、冬季不得早于2:10,夏季不得早于2:30分。学生在校时间也要合理控制,小学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

  早、晚自习严格控制学校除可为寄宿生和初中毕业年级开设学生自主学习的早、晚自习外,其他一律不得安排早、晚自习,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作业限量小学一、二、三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四、五年级每天各科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一、二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三、四年级不超过1.5小时。杜绝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得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学校违规 家长投诉我市今后将建立“减负”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及各区县教育部门举报电话为:张店区2869980、淄川区5130281、博山区4181264、临淄区7183089、周村区6413280、桓台县8264171、高青县6973642、沂源县3242802、高新区3582580、市教育局6287004(纪委)、3183976(基教科)。 杜绝“校内减负” “家里增负”市教育局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特别指出,近年来学生负担过重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学校、老师违背教育规律,加重了学生负担。而部分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课外送学生参加名目繁多的各种培训班、特长班或追加家庭作业,也使学生的负担重上加重。

  为避免出现“校内减负”、“家里增负”的现象,他认为教师向课堂要质量,做到减负增效;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切实落实“堂堂清、日日清”的教学要求;家长则要树立多元化的人才观、质量观,充分理解孩子,努力做孩子倾诉苦恼、解除压力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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