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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家怒告邮政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21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黄纯芳)4月26日是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就在这一天,娄底市一名叫严伯霖的摄影家,一纸诉状将国家邮政局和娄底市邮政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今天,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在娄底某新闻单位工作的严伯霖告诉记者,他是新华社签约摄影师、娄底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去年年底,严伯霖无意中获得了标题为《湘中宝地青春之城》和《娄星广场》的贺年有奖明信片,发现这两张明信片上的图像就来自他拍摄的作品。明信片上的图像模糊,处理效果极差,不仅对原作品进行了修改、裁剪,也未署作者名字。

  今年1月15日,严伯霖致函上述两张有奖明信片的发行单位国家邮政局和发布单位娄底市邮政局,要求两单位迅速收回已售的侵权明信片,连同未售出的明信片一并销毁、不再发行;在《中国摄影报》及娄底当地有影响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函发出后,国家邮政局一直未予答复。娄底市邮政局先后2次派人与严伯霖接触,只是在口头上请求他的谅解,而并未就他摆出的核心问题作出正面回答。对邮政局侵权后毫无诚意的表现,严伯霖感到十分愤慨,决定诉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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