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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天价医药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9:21 兰州晨报

  哈医大二院院长及书记被撤职黑龙江卫生厅要作深刻检查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卫生部及国务院纠风办29日通报哈医大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

  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哈尔滨市离休干部。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

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干部病房,后因并发肺部感染、呼吸衰竭,6月1日转入心外科重症监护室又称心外科ICU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死亡。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医疗费用138.9万元。

  多收医药费20万元

  通报列举了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通过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手段,多收费20.7万余元。

  二是心外科ICU违法违规伪造和大量涂改医疗文书。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本人伪造并组织有关医护人员大量涂改患者翁某的医疗文书。

  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对自购药品没有与患者家属之间的交接、核对及退药手续;大量外请专家会诊而未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四是对患者家属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院长书记双双被撤

  通报说,为严肃纪律,有关方面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给予哈医大二院院长、党委委员张岂凡撤职处分;给予党委书记王国良撤职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杨慧撤职处分;给予副院长王太和、谭文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撤职处分。对其他医护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也分别作出了处理。

  同时,对哈医大二院给予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的处理,限期整改,以观后效。责成该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严重乱收费院长免职

  通报要求,必须严格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和监督,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办法。今后,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一律先免职,然后再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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