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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快评:给农民工以"国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05 东方网

  如果一个上学的孩子跟老师要求“国民待遇”,那其实他要求的是老师给予他与别的同学一样的关爱;如果一个参赛者要求“国民待遇”,那意味着他在要求一种公平的竞赛环境。同样,“国民待遇”存在在不同的圈子里,这个圈子的划定是给予待遇的先决条件。在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这个圈子的划定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哪些社会群体被圈进或者圈出,都体现了我们社会的一种管理观念。

  今天新京报的消息说,三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将致力推广“平安计划”,使包括煤矿、建筑业在内的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其中特别强调煤矿工人参保率要达到100%。这项新规定无疑是一个进步,从事煤矿、建筑等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终于有了社会福利体系的保护,今后这些农民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将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索赔保障制度,而不必像现在一样,常常出现劳资双方的争执不休。

  然而,我们也看见,这项“平安计划”还只是针对煤矿、建筑等高风险行业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分布在城市建设的各行各业,大部分农民工的劳动权利还缺乏有力的保障,跟城市职工相比,他们没有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农民工没有与城市普通职工一样的劳保待遇,这与农民工用工制度的不完善、农民工流动性大、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水平还比较低都有相应的关系。说到底,要使农民工享有社会保障的“国民待遇”,一方面要严格完善用工制度,规范用工企业的行为,让他们切实为农民工负起责任来;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国情,一步步进行。

  明天就是五一国际劳动节了,让所有劳动者的劳动都有所回报,就是最好的节日礼物了。


作者:笪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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