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2006年度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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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39 首都之窗 |
为推进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研究力量,为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的课题研究工作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一、招标人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 二、投标人 本次课题招标面向全市与经济、政策研究相关的各研究部门、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招标课题 海淀区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研究 四、课题说明 研究的意义:革新传统的社会事业发展模式,建立新型的公共服务体制,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环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突出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海淀区作为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区,已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必要进一步推进建立新型公共服务体制,一方面从根本上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到位,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发展水平和均衡程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促进解决再分配问题。 研究的要点:准确揭示国内外公共服务发展的趋势、规律,深入分析海淀区公共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全面了解群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在此基础上采用合理、科学的方法,对海淀区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进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作出体制和机制安排。 经费安排:课题的研究资助金额为12万元。 时间要求:2006年5月—2006年12月 五、应标要求 1、为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投标人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课题投标人必须具有政治业务素质高的课题组负责人,比较强的研究力量和科研管理力量,能够保证正确的研究方向,并实施有效的组织管理。课题组成员除了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外,必须包括来自相关实际部门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实际工作者,以保证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对策性。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主持过调研课题的经验,并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凡不具备此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 4、本次课题研究要求着重实际调查研究,要求投标人有深入基层,实际调查研究的经验。 5、课题研究要求严格按照学术规范来进行,引用他人文献资料必须标明出处,课题研究要具有独创性,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六、招标安排 1、资料索取 投标人请到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www.hddrc.gov.cn)下载《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研究课题招标应标申请书》和《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研究课题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投标时间 2006年4月28日至2006年5月19日 请投标人于办公时间(8:30—17:30)到招标办公室登记,提交《应标申请书》,或者邮寄。 3、投标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4、评标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综合评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中标结果公布 中标结果于2006年5月26日公布在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www.hddrc.gov.cn)。对中标人下达中标通知书。不论中标与否,寄来的材料不再返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405室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合作研究室 联系人:王雷祁明军联系电话:010—88497355 电子邮件地址:stoneandu@yahoo.com.cn 邮政编码:100089 八、其他 为方便投标人了解情况,现将《北京市海淀区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附上,供参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