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士明起可在珠海参保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通讯员李宁)明日起,在珠海就业的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可参加社保,据了解,参保险种涵盖养老、医疗和工伤三大险种。 参加社保需先办理就业证 据珠海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凡是依照规定在珠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与珠海市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台港澳人员,可参加珠海市基本养老、医疗及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手续由聘雇台港澳人员的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应当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身份证、就业证以及与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手续与本单位内地员工一致。 考虑到台港澳人员身份与内地职工的不同,珠海劳动部门对台港澳人员参加社保的个人编码进行了特别设定,以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并在首位前加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编码。 除了台港澳人员外,在珠海市就业的外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可参照执行,但对外籍人员所在国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互免协定的,将按照协定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