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低保救济实行分类施保 重点用到最困难人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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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0:51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我市低保工作,将对已纳入低保救济的群众实行分类施保:对有残疾、年老、重病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低保家庭,要重点照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单亲家庭、体弱多病者、学龄儿童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要适当照顾。对一些特困家庭不但要全额保障,而且还要有其他救助措施。 目前我市基本实现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救济的目标,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低保户23714户,59603人,低保人数占全市人口的1.2%。全市发放低保资金3632.2万元。继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去年全市共救助560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8.8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今年我市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将继续巩固扩大低保和五保工作成果,完善灾害救助和敬老院管理两项机制,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和慈善事业发展。继续加大动态管理的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列入低保救助。各级民政部门将根据当地低保人数、低保标准和补差金额,切实做好资金测算,争取支持尽快将本级所需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并及时将低保资金足额拨入“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各地将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科学分类,实施有一定针对性的补差标准,使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的补差水平得以有效提高,真正把低保金重点用到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 (责任编辑:蔡英、郑宇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