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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争吵杀死老乡烹尸 凶徒一审被揭阳中院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1:11 大华网

  4月的南方已日光如芒,照得人浑身不舒服。这时,铁窗里的李某龙更是烦躁不安:当月的24日,他因故意杀人罪已被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法权利终身……泣血家书

  生于1971年的李某龙,是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刘营镇人,初中文化,服过兵役,在普宁务工时住普宁白沙陇村第四小组某出租屋。因杀人碎尸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进了看

守所的第二天(即2005年4月25日 ,悔恨交加的他便禁不住向看守人员索要纸笔写下一封“家书”:敬爱的爸爸、妈妈、妹妹、妻子、女儿:您们好!

  爸爸:我今天出了这种事情我自己也不愿意,因为酒喝得太多:5瓶啤酒我全喝完!我现在只知道后悔!但也没有用。你们二老身体一直不好!我只是希望先不要告诉妈妈!你千万要保重身体!不然死了我也不明(眠)目!以后家里事情全靠你和妹妹!妻子(就让)他(她)该(要)去那(哪)里去那(哪)里吧。小孩能留下来留下来,留一个后(代)。宝宝最好把他好好抚(养)大。我想可能是死刑。我一个人杀了人.一个人承担后果:我只希望你们在世上好好活着:不孝儿子!李某龙对不起你们养育这么大!你们最好不要来看我。不要乱花钱:留下一点算一点养老 小孩子还小 妻子都只有他们平(凭)良心去做事情:再见!儿子:李某龙2005年4月25日看守所留笔“都是酒惹的祸!酒害人啊!”李某龙事后懊悔不已。在平时,他最多喝两瓶啤酒,但那天他喝了五瓶……然而,这一切都已太迟。离奇惨剧2005年4月24日中午1时许,当李某龙(以下简称李)独自步行到白沙陇村的一个十字路口时,恰巧碰到老乡雷某淋(以下简称雷)。雷是李于去年在普宁流沙兰花广场散步时认识的。雷提出要到李租住的房屋玩玩,李连声说好,并说要请雷喝酒。在路过一铺仔时,李掏钱买了2瓶珠江啤酒。进李的出租屋后,雷在客厅坐,李则在厨房忙开了。不一会,李的客厅就摆上了一桌酒菜。俩人就坐下吃菜聊家常,雷不会喝酒,李便一人喝。过了一个多小时,刚买来的二瓶啤酒连同屋里原来的一瓶啤酒都已下肚,但李仍觉得不过瘾,便拿起三个酒瓶和瓶盖到铺仔再换了一瓶啤酒。喝完之后,李又再买了一瓶。到了下午3时许,雷站起身,说要看电视,并踏进李的睡房。李见状跟了进去,并告诉雷:“电视是坏的,不能看。”雷不信,打开一看,果真尽是花点和沙沙的吵音,什么都看不见,便骂:“平时就知道玩,也不找事情做,穷得连修理电视的钱都没有!”已醉意薰薰的李一听随即怒火上升,回应他:“我为什么要你管?”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从动口发展到动手,打了起来。李从门后操起铁锤朝雷的头部殴去,雷的头部鲜血直流。丧失理智的李,持铁锤继续猛殴雷的头部,雷连呼“救命”后倒在地上,再也不会出声。直到此时,李才住手,他蹲下身,用手探其鼻孔。不好!雷死了!李一下子瘫在客厅的椅子上。压锅烹尸他想报警,但又害怕杀人要偿命。最后,他铁下了心:把尸体悄悄地处理掉。于是,他先将雷的尸体拖到客厅的厕所旁,然后用水把客厅清洗干净。再将身上的血衣脱下来,换了一身新衣服,低着头从屋里走出来。在路边拦三轮车,问司机“知不知道哪里有大砍刀和高压锅可以买?”在一三轮车夫的帮助下,他花了人民币100多元买到了他想要的东西。返回出租屋后,李将屋外的铁门锁紧,随后用菜刀和砍刀将雷的尸体肢解成14块进行毁尸灭迹,雷的头颈部、右上臂、右前臂及右手被放进高压锅内煮熟。墙壁、地上都溅满血水。当李还在继续肢解雷的尸体时,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敲门的是普宁市流沙白沙陇村保安队员秦某等人。原来,有群众打电话到他们保安队报称,在该村第四片某号房屋有人喊救命。他们便赶到现场敲门后,见没有动静,就绕到该房屋后,透过后窗看到里面的情景:一外省男青年手拿一瓶酒,地面一条水沟则有血水流了出来。他们再次叫那外省男青年开门,但那人只打开了内门,并说“你们不要着急,等我打个电话。”秦某等坚持要他先开门。李只好说:“我杀人了,你们叫110的人来。”一审判死此时,已是傍晚18时40分。屋外,秦某马上用手机向警方报了案。屋里,李则拔通了其父李某福的手机,第一句话辟头就说:“出事了!”机里传来其父紧张的声音:“什么事?”“唉!我杀人了!”听完这话,手机那边沉默了,可能是其父晕倒了,之后李怎么也拔不通他父亲的电话。李又拔通了他妹妹李某梅的手机,告诉她自己在广东普宁杀人了,嘱咐以后要多照顾家里。……说了几句,就挂断了手机,然后将门打开,已经赶到的公安人员就把他带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雷某淋系头部被钝器打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且死后被分尸。案发后,李某龙经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李某龙无精神病;有完全责任能力;有诉讼能力。法庭上,被告人李某龙辩解其不是故意杀人,其辩护人也称李某龙没有杀人动机,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还称李某龙是在被害人雷某淋先动手打他的情况下,才持铁锤殴打被害人,属防卫过当,被害人在本案中也有过错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龙无视国家法律,故意地非法剥夺他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被一审判决死刑后不服,表示将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不管结果如何,等待他的,都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本报记者李冠杰通讯员林武欢

  (责任编辑:蔡英、郑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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