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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构建和谐社会中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14:32 红网

  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然而,和谐社会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的推动,必须借助于法治的践行。检察机关作为重要的国家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在构建和谐社会伟大实践中检察机关面对的挑战

  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目前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不容乐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检察机关在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过程中面临着许多挑战。

  一是社会公平正义状况不容乐观,检察机关任重道远。目前,我国社会转型处在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利益主体更为多元,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社会公平状况,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社会的和谐稳定。而检察机关在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还面临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二是司法不公现象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面临的压力仍然比较大。以人代法,以权代法,贪赃枉法,权力寻租等一系列问题为广大群众所齿痛,检察机关作为重要的法律监督部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三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呈高发态势,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形势十分严峻。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经济的进步令世界瞩目,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亦随之增加,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国家政治体系中赖以运行的合法性基础,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危及政治和社会稳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职务犯罪也日渐呈现出高智能犯罪、集团犯罪的趋势,当前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与党和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是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检察机关新形势下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任重道远。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努力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公平、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相处,为检察机关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毋庸置疑,构建和谐社会,检察机关的确任重道远。

  二、发挥检察机关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的对策

  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常怀忧患之心,做到积极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注重监督效果。努力改善和净化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积极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辱使命,发挥重要作用。

  (一)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公正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首先要从思想上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明确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的行使必须确保公正和廉洁,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要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在内容上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以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为着手点,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在制度上要强化规范化建设,构建执法能力建设的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在组织保障上要从检察工作和本院实际出发,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和部署;在措施落实上要注意做到“三个结合”即: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提高监督水平,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部位和环节,作为推进专项工作的重点,在各个诉讼环节落实执法为民要求;强化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相结合,增强监督效果,以监督促进办案,以办案强化监督;专项检查与解决自身问题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

  (二)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业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无疑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要把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简单地就案论案,为了打击而打击,必须在查办个案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发案单位和部门在体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完善管理,较好地控制职务犯罪的源头,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在个别行为尚未转化为群体行为的时候,及时以一定的力度加以遏制和疏导,迫使犯罪人接受惩戒,时而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加强防范,有效预防发案单位负责人在行使职务和公务活动中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独断专行,发案单位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不落实,有较大漏洞,发案单位疏于防范,屡次发生职务犯罪等问题的出现。利用不同的载体,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责、业务范围,普及惩治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现身说法、以案释法,引导教育国家公职人员强化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意识,提高自觉性。激发社会公众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和打击的热情,实现控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目的。通过个案分析搞预防,抓住重点系统和行业搞预防,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战斗力,积极应对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挑战。

  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战略,针对产生的问题及原因,要确保队伍建设科学有效地进行,最主要要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对培训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把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干警工作绩效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坚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教育培训方针,着重提高干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干警思想政治修养,落实从优待检,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提供精神、物质保障。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尤其要重点抓好“三个代表”思想的学习,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思想水平。教育引导干警培养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做到不唯权、不唯情、不唯钱、只唯法,自觉抵制情的干扰、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另一方面,要落实从优待检,适当提高检察官的待遇,从物质保障上解决其后顾之忧,使其不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做到洁身自好,公正执法。

  三是强化从严治检的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加强外部监督。要自觉接受、认真对待党组织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要重视与人民代表的联系,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及时改正。二要强化内部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重大、重要案件,要发挥检察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对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处。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的宏伟构想,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执法为民,才能更好的行使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为推动社会进步,提高“三个文明”建设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稿源:红网 作者: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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