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尊老”不是“尊重老年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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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0:48 新京报 |
这几天在我居住的北京某胡同里张贴出办理老年证的通知。这让我想起前几年在北京某图书馆遇到的一件事。那天图书馆开展尊老活动,说是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当时一前一后来了两个老人:前面是位约60岁的老人,他晃了一下自己的老年证就大步流星地进了阅览室;后面是位约70岁的退休工人,他因只有身份证没老年证而被要求交钱阅读。所谓的“尊老”竟变成了“尊重老年证”。 笔者就此想对老年证的合理性、公益性提出一些不同看法。 老年证的使用在形式上有“降低”人们辨别老年人能力的嫌疑,事实上有画蛇添足,多此一举的弊端。任何一个证件的合理存在都有个人相貌或其他证件无法替代的功能,否则便是多余的和不必要的。身份证是这样,工作证是这样,学历证也是这样,因而它们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是合情合理的。然而老年证能证明什么呢,一个人老了有用老年证去证明的必要吗?中华民族几千年尊老并没有因没有老年证之类的证件而老幼不分,“小老”“中老”“大老”不辨。老人自有老态,即使三岁的小孩也能分辨出一个人是不是老人,所以那时候的人们根本不会想着发明一个证件去证明一个人是老人。现在社会发展了,时代进步了,我们倒分不清老人而需要用老年证来证明,这是不是有点荒诞可笑?即使个别老年人我们无法通过面貌言谈准确判断,但为什么不拿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作依据呢? 老年证的发放严重扭曲着人们的尊老观念。笔者是一个来自农村混在城市的外地民工,城乡老人境遇的差异算是耳闻目睹了许多。广大农村很少有老人知道老年证的,更别说拥有它了,即使城市拥有老年证的老人也并不在多数,我们真的不知道一些相关部门下发老年证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老年证该退出我们的生活了,让我们回归传统的“尊老”习俗:认老不认证,认身份证不认老年证。 □李成义(北京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