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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法官”骗财骗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1: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阜阳市农民金波冒充中级法院刑庭的法官,持伪造的工作证件,并编造出一系列家族的光环,先后作案7起,骗女色1人,骗取现金2.6万元。日前,金波被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金波是颍上县耿棚镇农民,自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间,金波持伪造证件,冒充中级法院刑庭法官,吹嘘其父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叔父为省教育厅厅长。2005年3月,金波认

识了女青年陈某,经一番吹嘘,骗得陈某信任,以能帮陈某姨夫办事为由,记下陈某手机号码。2005年4月以后将陈某骗至阜阳,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并骗其现金1万元。

  金波还以“法官”身份干扰公务处理谋取非法利益。2005年5月23日,金波乘坐的“摩的”与一出租车相碰,金某以自己是“法官”为名,要求“摩的”和出租车驾驶员共同对其赔偿。后在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时,金波要求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获得赔偿,最终如愿。2005年8月,货车司机李某的车因超载被阜南县交警部门查扣,金波冒充法官将李某货车要回,同时骗取李某500余元的钱物。

  (石中原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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