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安机关不得参与办驾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4:18 重庆时报

  

公安机关不得参与办驾校(图)

  曾被媒体曝光的通化市公安局驾驶培训学校

  昨日,公安部下发《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及其他形式培训班。

  司机连续驾驶禁超4小时

  今后,国道、省道营运车辆如超速,除处罚外还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设立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点,司机只要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就将被责令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培训质量差、驾驶人交通肇事严重的驾校,将“停业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均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校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

  非紧急情况警车禁闯红灯

  公安部将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行为: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开警车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警手势通行。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或将警车停放在高级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严禁闯红灯和闯单行线、禁行线,更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行。

  此外,驾驶警车需要喊话时,必须使用“请‘XXXX’号车让行,请靠右停车接受检查”等规范用语。据《新京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