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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机场建设费还要收多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6:00 光明网
石桦

  重新认识和评价该收费的实际意义和制度效果,给它正本清源,明确到底是税、费还是营业收入,并依据正常的法律程序来确定是否停止或继续收费以及收费数额,这样才可能让这个“先前的东西”在新的环境中找到自己合理合法的位置。

  关于机场建设费的问题,争论已久。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赵志全指出,“50块钱事小,可为什么一收就是14年?”这句话无疑把机场建设费是否收取的问

题又推到公众的面前。而最近,机场建设费或有可能取消的传闻一度又在社会上流传。但4月7日,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解释说,目前没有调整机场建设费的打算,现行的机场建设费仍然收取。那么,机场建设费还要收多久呢?

  机场建设费是1992年开始征收的。1992年,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开始出现“购机热”、“建机场热”和“开航线热”的民用航空大发展阶段。就在这一年,我国开征机场建设费。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更加“师出有名”,并且一收就是14年。

  按照民航总局的解说,机场建设费属于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政府性基金,50%由中央集中调控使用,50%留机场使用。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民航机场、安全和空管设施的建设,为改变我国民航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状况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民航基础设施的改善,又保证了飞行安全,旅客是最终受益者。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民航经过一系列改革,机场和航空公司都已经作为企业各自经营自己的业务,因此当时按照部委文件收取的机场建设费继续存在就需要进行解释了。

  现在,机场建设应该说已经是一种商业性投资活动,而且一旦机场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机场管理公司一方面向航空公司依据提供飞机起降服务的理由收取机场使用费,另一方面仍然按照民航改革前政企不分时期的部委文件规定,向乘客收取所谓机场建设费。机场管理公司、航空公司和民航管理部门都已经按照商业化运作民航的模式进行了改革,而改革前确定的机场建设费却仍然继续收取,这难免让老百姓觉得是双重收费,或认为收费依据不合理,怀疑是不是乱收费。

  鉴于机场建设费是民航改革前的产物,民航改革后依然在执行以往的规定,因此在民航系统已经实行了政企分离的前提下,把它推到公众面前,重新认识和评价该收费的实际意义和制度效果,给它正本清源,明确到底是税、费还是营业收入,并依据正常的法律程序来确定是否停止或继续收费以及收费数额,这样才可能让这个“先前的东西”在新的环境中找到自己合理合法的位置。

  我们看到,在政策制定方面有时会有一种不合理的情况是,一旦政策制定了,不管实际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或实际效果因环境改变发生了什么变化,只要没有人力主改变,那些政策规定似乎就不需要改变。近期社会各界都对机场建设费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如果能够积极听取不同的声音,认真调研,最后形成符合现实环境和法律规定的决策,则无论机场建设费是继续征收或取消、调整,这种重视民意并审时度势地考量原有政策规定实际效果的实事求是的做法,其意义将远大于机场建设费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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