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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制假第一案侦破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8:17 法制日报

  不久前在上海举行的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中外来宾高度赞扬了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侦破我国跨国制假第一案的成功经验。这起案件就是南通芭蕾米拉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李亚德(黎巴嫩籍)跨国假冒注册商标侵权案。

  去年3月的一天,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质监部门的通报,说外商独资的南通芭蕾米拉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假冒的国际知名品牌的洗涤化妆用品。公安人员立即赶

到现场。

  进入位于某工业园区的南通芭蕾米拉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的现场,人们发现,该公司警卫森严,偌大的厂房用遮阳布、硬纸板挡得严严实实,而所有的产品却又存放在厂外一间封闭得只留下一个卷帘门的仓库里。

  别看这个仓库不起眼,里面却堆满了许多世界著名品牌的化妆品,如BOSS、兰蔻、夏奈尔。美国宝洁、英国联合利华、德国汉高等世界著名厂商的产品几乎都有。

  难道这些世界著名厂家都委托“南通芭蕾米拉”生产?可是,还没等质监和公安部门传唤,工厂的主要管理人员早已销声匿迹,法人代表、董事长哈里发(黎巴嫩人)甚至当天就出境了。而董事长的哥哥、公司总经理李亚德也躲了起来。

  种种情况表明,“南通芭蕾米拉”涉嫌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产品犯罪活动。可是,由于这是家外商独资企业,其产品又全部出口到中东国家,再加上有关人员在潜逃前删除了电脑里的所有资料,使案件的侦破困难重重。

  当务之急是立即查找已经潜逃的企业高管!抽调来的二十多名民警迅速被撒向四方。两天过后,李亚德在南通落网;半个月后,造假的技术骨干、公司总经理助理傅某在杭州归案;一个月后,在这起跨国造假大案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吴某、陈某被抓获。

  假冒产品的案值是确定能否构成犯罪的关键。但电脑资料被删,犯罪嫌疑人又拒不交待,加上产品两头在外,根本没法从销售渠道确认案值,侦破刚一开始,难题就出现了。

  常规手段没有用,民警就另辟蹊径。他们在海关的配合下,翻阅了大量的报关材料,终于查明,仅2004年10月28日到2005年3月12日,“南通芭蕾米拉”就向中东国家发货20批次、价值70万美元。

  有了发货量的依据,接着,他们在外交部的帮助下,陆续获得了相关被侵权跨国公司如美国宝洁、英国联合利华、德国汉高等世界著名厂商发来的经过公证,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的“从未授权南通芭蕾米拉生产相关产品”的证明。

  一切即将就绪,新的问题又出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冒商标的认定,应当符合“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的要求。可是,由谁来鉴定和确认“完全相同”和“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呢?法律没说,我国也没有相应的商标鉴定机构。最后,还是由公安部出面请求,由国家商标局进行了鉴定,并作出了“商标同一”认定。

  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发生在南通的我国第一起跨国制假、售假案件终于全部结案。如今,黎巴嫩籍的李亚德,因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被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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