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新国标今日起实施 广州各大超市已不见小果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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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0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欧志葵)曾噎死过儿童的“杀人小果冻”死期到了。从5月1日起,我国首个果冻强制性标准将正式实施,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将不允许再生产。而5月1日前生产的小果冻允许卖到9月30日,10月1日起全面退市。记者昨日获悉,徐福记、喜之郎等部分果冻大品牌去年已停产小果冻。此外,记者昨日走访广州的万佳、百佳等超市发现,大商场里“杀人小果冻”也早已退市。 据了解,5月1日将实施的果冻新国标,首次对果冻产品的大小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新标准还首次规定,凝胶果冻必须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小于3毫米。同时规定,果汁型果冻应标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出果肉含量。 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场,在万佳、百佳等大卖场的果冻专卖区,均没有发现直径小于3.5厘米的小果冻。此外,目前在售的喜之郎、徐福记的果冻产品上,外包装的薄膜上也大多有警示语“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监护食用”。 据广州万佳超市有关人士谢先生说,去年上半年,媒体报道“小果冻噎死幼童”事件后,他们就已将这类小果冻撤出卖场了。目前,在该商场售卖的基本都是符合果冻新标准的果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