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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追薪不妨从"五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32 东方网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不少人在享受黄金周休闲假期,也有不少人在岗位坚持工作。节前,一些人在媒体上谈到了“五一”加班工资难以足额兑现的问题。全国总工会公布的资料显示,2004年以前,全国进城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在1000亿元左右,目前全国农民工的数量有1亿人左右,即每名农民工平均被拖欠1000元左右,近70%的农民工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4月30日《中国青年报》)

  现在,不仅农民工的工资经常被拖欠,就是普通工人的工资也常被克扣,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每年“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很多工人都没能拿到足额加班工资。一些民营、私营、合资企业,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拖欠工人工资也是习以为常。深圳市有家企业的工人每月最高加班工作量达230小时,平均每天8小时左右,而加班工资每小时只有区区0.4元。目前,国内很多企业都存在不遵守《劳动法》现象,用工行为不规范、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和任意克扣、拖欠员工工资等问题很严重。每年年底,帮民工讨工资,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头等大事,需要国务院总理亲自抓。

  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市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工人运动,1889年7月14日,由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召集的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隆重开幕。大会上,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把5月1日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

  鉴于劳动者工资屡被拖欠的现实和劳动节维权的历史,有必要在“五一”节期间,开展一些扎实有效的维权活动,发动广大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运用合法手段,向资方举起维权的大旗,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重建劳资平等、和谐关系。各级工会和劳动监管部门、司法部门也应尽早着手,从现在开始维权,发现拖欠工资的事件,立即处理,不要拖到年底再去集体讨薪。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建议,国家应加大对恶意欠薪的处罚力度,在适当的时候考虑增加“拖欠劳动报酬罪”的刑法条文,以震慑恶意欠薪的用工主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追薪请从“五一”开始。


作者: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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