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五一"是劳动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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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45 东方网 |
江曾培作品集“五一”前夕,上海市劳动保障监督部门爆光了十家在2005年严重违反劳动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用人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建议立法机关,增加“拖欠劳动报酬罪”的刑法条款。 “五一”劳动节,是颂扬劳动的节日,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节日,社会方方面面理应加强对劳动与劳动者的关注。近些年,由于旅游火爆,“五一劳动节”几乎为“五一黄金 旅游周”所代替,以致劳动与劳动者主题淡出,过分地让各种旅游休闲活动在媒体上唱了主角。应当说,旅游休闲,也是劳动者的权益。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工人大罢工,争取8小时工作制,也就是争取休息权。今天,总的来看,这一目标在我们这里早已实现了,也才有五一长假可休。但是,劳动者的各种权益并没有完全得到应有的保障。就连八小时工作制,也还有些地方有些单位没有切实贯彻。一些打工者仍像过去一样,“从鸡叫做到鬼叫”,一天干十几小时。至于扣克施欠外来务工者工钱的事,更是地无分南北都有发生,形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其它如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也是不断出现。因此,在劳动节的日子里,对劳动者的权益和生存状态,应当多一点再多一点的关注。媒体在这一时期的话题,自然要谈旅游,谈休闲,但是否可以稍稍“轻”些,不要完全忘掉劳动节本题的应有之“重”。 记住“五一”是劳动节。 作者:江曾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