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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变质豌豆引纠纷,超市道歉并赔偿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09:5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郎钟阜

  【金陵晚报报道】 在超市买到了变质的豌豆,虽然只有1元钱,但鉴于前段时间也在该超市买了一件同样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消费者给本报“帮你维权”打来电话。

  在金陵晚报记者的协调下,超市方的经理当面道歉并且给该消费者作出相应的赔偿

  姚小姐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4月27日的上午,她在某超市买了1.19元的保鲜膜包装的盒装豌豆,回去后发现已经变质。

  她立即回到超市,客服人员在查验之后对于变质一事没有异议,但表示负责人不在,现在没法解决。第二天(4月28日)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该超市客服部的白主管。

  超市方与姚小姐取得了联系,并就赔偿一事进行当面的协商,可是超市方提出的退一赔一并报销公交车费的做法让姚小姐不甚满意,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姚小姐表示,买到变质豌豆时,自己很是生气,因为在4月18日,自己在该超市购买的盒装银木耳也同样出现了类似变质现象,而且上一次超市方是按照了退一赔十的标准进行赔偿。

  这次的赔偿标准为什么和上次不一样?

  白主管的解释是,超市方对于类似事件的处理标准是退一赔一,但是因为上次和她同来了两个人,所以赔偿了他们三人来回的公交车费8元,加在一起是10元钱,可能造成了消费者理解上的误差。

  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超市方经理出面道歉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至于在超市两次买到变质商品,白主管告诉记者那是由于供应商在供应环节上出现偏差所致,超市方已经取消了和该供应商的业务来往,并会严格做好商品上柜前的把关工作。(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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