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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仍不能上路行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0:25 南方新闻网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电动自行车仍不能上路行驶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实习生陈淑仪通讯员交宣周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昨天,广州交警在荔湾广场就新条例的有关内容向市民释疑,就市民关注

的电动自行车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广州目前对这类车辆依然没有放开,不予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驶。

  昨天的活动现场大多数市民抛出的问题均与电动自行车有关。交警表示,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时,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情况,限制、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这意味着权力下放到了地方政府,而在广州,早在2004年9月,交警部门就曾明确表示,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在该条例实施之后,广州市很有可能明文正式限制电动自行车上牌及禁止在市中心区行驶。也就是说,广州市的电动自行车或将在“五一”之后迎来大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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