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批法规和规章今起正式施行对社会产生广泛影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0:35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田雨陈菲)自5月1日起,将有一批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广泛影响。

  消费者多付价款违法经营者应退还

  5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开始施行。

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属于价格法规定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政府定价应依法听取社会意见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5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可以向定价机关提出制定价格的建议。定价机关制定价格时,应当对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分析对相关行业、消费者的影响。

  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外汇局不再核销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外汇局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事先核准。对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含5千美元)服务贸易项下费用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凭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超过上述限额的,按原规定办理。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境内居民个人在年度总额内购汇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办理;超过年度总额购汇的,经银行审核外汇管理规定的真实需求凭证后办理。外汇局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不再实行核销管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