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带薪休假进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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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3:01 江南时报 |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4月26日完成的一项关于“黄金周”的调查显示,在“黄金周”里,24.8%的人“哪儿也不去,在家里好好歇着”,35.9%的人“到所在地周围转转,不去太远的地方”,只有10.8%的人“去外地旅游”。为了缓解“黄金周”出游的“残酷”,今年1月,北京市政协委员左立臣向北京市两会提交了建议制定本市带薪休假制度具体措施的提案。 1999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假日的休息时间延长为7天。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然而,“黄金周”在刺激旅游、消费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这让人们出行的心情自然好不到哪儿去。2004年的“十一”过后,有媒体称“中国将取消‘黄金周’长假,改为带薪假期”,但是很快有关部门就出面否定了这一说法。 1994年制定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然而,国务院一直没有出台关于带薪年休假的具体规定,这给落实这一制度带来了很多不便。 今年1月,北京市政协委员左立臣向北京市两会提交了建议制定本市带薪休假制度具体措施的提案。他主张,带薪休假期间,职工应该领取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和福利工资。他还建议,必须把带薪休假的“强制性”写到劳动合同中去,否则制度就是废纸一张。 针对这一提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市暂时没有制定带薪休假具体措施的计划。张局长认为,现在有些单位连8小时工作制和按时发放工资都没有保障,制定带薪休假细则的时机还不成熟。 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