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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 “清仓甩卖”罚你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3: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陈昌君)昨日是“五一”黄金周的第一天,《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06年修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9部国家级法规正式开始实施。

  推涨商品价格 违反价格新规

  相信许多市民都发现,街头巷尾的很多店铺为了促销,长期打出“清仓大处理”“厂家直销”“店铺转租最后一天甩卖”等口号,让人难以辨别促销行为的真伪。修改后于昨日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定价先公告 听证会更透明

  昨日起实施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七条规定,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依法应当开展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让多数人觉得听证会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想给机动车安检 取得资格才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安检机构未取得检验资格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超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放宽内地居民购汇

  从昨日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放宽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内地居民个人购汇每人每年可达2万美元,外汇管理局将不再审核用途。

  “小果冻”10月退市

  从昨日起,首个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将不允许再生产。已进入市场的“小果冻”10月1日起全面退市。据了解,果冻“新国标”首次对果冻产品的大小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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