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故拿刀猛刺他人6刀致死 一审被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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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12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通讯员潘春秀)4月30日,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李开梧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死刑。 2005年7月2日凌晨2时许,陈俊(另案处理)和他的朋友在上思县朝阳街钟鼓楼附近的三岔路口与路过的被害人林国引等4人相遇,陈俊见林国引和梁某某相拥而行,便进行语言挑衅,林国引没有搭理便走开,陈俊遂跟踪林国引等人。此时林国引为找其哥便一人往上 思县街心超市的小巷走去。陈俊便用小灵通通知其他人带刀过来,这时,李开梧正好经过,陈俊忙指着林国引对李开梧说有人要打他。李开梧便掏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尖刀朝林国引身上猛刺。林国引的胸腹被刺了3刀,背部被刺2刀,小腿被刺1刀。在李开梧刀刺林国引的同时,陈俊也朝林国引的头部猛击数拳,随后两人逃离现场。林国引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开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作案手段残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作案过程中牞是主犯,故作出上述判决。编辑:黄皓作者:潘春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