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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得办驾校 国道省道超速行驶将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16 南方日报

  本报讯鉴于重特大交通事故接连发生的局势,前日,公安部下发《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及其他形式培训班。

  疲劳驾驶将被强制休息

  今后,国道、省道营运车辆如超速,除处罚外,每辆车都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设立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点,司机只要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就将被责令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此外,近3年内,凡有交通死亡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将失去参加客运从业资格考试的资格。

  民警驾驶警车受规范

  另悉,驾校培训质量不过关是重特大事故连发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此,培训质量差、驾驶人交通肇事严重的驾校,将“停业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均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校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

  公安部将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行为,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的警车将不得停放高级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

  执行警务不得耍横

  据通报,目前,一些地方个别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中,随意违反交通法规,干扰其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特别是有的民警,喊话时对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生硬,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声誉。

  基于这一形势,公安部将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行为: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开警车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警手势通行。

  此外,驾驶警车需要喊话时,必须使用“请‘XXXX’号车让行,请靠右停车接受检查”等规范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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