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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规则将做三大调整 实施信息预先披露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16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证监会负责人日前表示,按照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将出现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调整。

  实施预先披露制度

  顺应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运行机制的根本性变化,即将正式亮相的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其中包括:实施预先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取消了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数量限制,进一步体现发行人和投资者的自主决定;取消了辅导期一年的规定;取消首发前12个月内不得增资扩股的规定,同时提高禁售期要求;取消了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同时对关联交易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披露要求。

  中介文件要在网上公布

  这位负责人说,新规则将细化和加强中介机构的审慎核查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将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确定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要求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优质企业优先上市

  新的发行规则对《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细化。新办法仍然立足于核准制,把公司质量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优先选择优质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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