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客车行驶4小时司机必须休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16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公安部日前向各地下发了《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指出要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通行安全。其中规定,客运车辆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驾驶人将被依法责令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意见还指出,在国道、省道等主要线路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营运车辆超速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客运车超员2

0%以上的,要依法处罚。不能消除超员违法行为的,不予放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