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推无息贷款助居民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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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24 南方新闻网 |
东莞推无息贷款助居民创业 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现正就相关办法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涂伟)东莞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东莞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对《东莞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稿)的意见,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情况,贷款额度分别为3万元和5万元。2006年5月15日之前,东莞市民可向市法制局法规科反映意见。创业贷款仅面向本地居民 根据《东莞市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创业资金小额贷款的对象是指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就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向贷款银行申请小额贷款,并能提供相关担保的本市户籍人员。 据悉,东莞市财政部门设立小额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该市户籍人员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发放以及支付贷款管理手续费用、抵押登记费用,存款的利息收入转入本金。村(居)委会劳动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小额贷款的跟踪工作,每季度向镇(区)劳动部门汇报借款人经营变动情况,负责协助银行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借款人将贷款用于不符合贷款目的和用途的,贷款银行应提前收回发放的贷款。 借款须提供相应担保或抵押 据介绍,为单个借款人提供的小额贷款,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情况,贷款额度分别为3万元、5万元两个档次。借款人提供一个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作为连带责任担保的,贷款额度为3万元;借款人提供两个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户籍人员作为连带责任担保的,贷款额度为5万元;借款人不能提供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第三方担保,但能提供有效抵(质)押的,按抵(质)押物评估价值的60%确认贷款额度,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此外,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在开办项目经营持续,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借款人可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后,同意展期的,免息贷款可展期一年。对借款人恶意逃避借款债务的,经协调小组确认后,以东莞市就业工作委员会名义在媒体上公告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所经营项目的名称等资料。 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2831352dg@sina.com 通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84号法制局法规科(邮编:523888) 传真:(0769)22831352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