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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乱停车 大大减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8:24 南方新闻网

  新规首日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昨起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机动车遇老年人等六类人应停车让行,然而记者巡城发现,仍有不少车辆对行人不闻不问,“野蛮”穿行。

  新条例第58条规定,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交警人士表示,从昨天开始,交警对于乱停乱放车辆可直接予以处罚,更有利于路面交通的顺畅。

  新条例第36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除遇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得停车;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执勤交警表示,在新条例实施的首日,高速路的乱停车现象比往年减少了许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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