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要过“法律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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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9:19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实习记者于磊,通讯员房泽军报道:近日,全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在张店区实验中学举行,我市五区三县、高新区和40多个市直部门的1900多人参加了考试。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备的身份证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培训,并考试合格。自从2004年10月以来,我市一直没 有办理新的行政执法证件。近年来,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现有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经过研究决定,今年发放一批行政执法证件,补充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近期,市、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经过审查符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的1900多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组织了本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参加这次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将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在规定的区域和范围内正式上岗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