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诸晓:将劳动为荣写入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09:39 东方网

  劳动节大谈劳动光荣是最自然不过的。而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让劳动为荣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毕生不变的人生态度。

  我们当然不能超然物外来谈论劳动的重要性。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劳动其实是生存的必须。“不劳者不得食”不仅是对懒汉的警示,或许更是一种严峻的现实——许多人正在为求一正当劳动职业不得而烦恼呢。

  可是,另一方面,我们的孩子们却在变得日益远离劳动。节前有报道说,日前的一份调查显示,美国孩子每日劳动时间是72分钟,韩国是42分钟,法国是36分钟,英国是30分钟,中国孩子每天仅劳动12分钟。

  从前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之说,所以一般工薪阶层的子女做家务之类是天然好手,里里外外分担了家庭不少困难。这样的孩子长大了未必出息得光宗耀祖,却一定能自食其力挑起人生重担。现在倒好,富家子弟且不说,就是一些家境平平的孩子似乎也染上了好逸恶劳习气,不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多半也是视劳动为畏途。依我观察,撇开农家子弟,像上海有些家庭的孩子,恐怕每天连12分钟劳动时间都不到。我们的媒体教科书天天都在说劳动光荣,可是具体到家庭学校,劳动却疏离了孩子们的生活流程,常常变成了空泛的概念。

  这自然不能怪孩子。“穷人养娇子”,问题还出在成人世界。据说在德国,孩子的劳动义务是进了法律的,6岁以上必须帮父母干家务。德国学校还规定:学生必须每周有2小时以上的义务劳动才能算品行合格。让劳动光荣理念深入人心,能否学学人家寻求立法支持呢?


作者:诸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