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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女研究生被骗财骗色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2日12:00 光明网
许海建

  一名普通农民假冒房产大亨,通过网聊认识了一名北京某名牌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女硕士研究生梅子(化名),两人立即坠入情网,痴心的梅子不但跟他裸聊,还与他签了一纸荒唐的“情人协议”,短短几天时间,该男子轻易地从梅子手中骗取16万元钱财,被骗财骗色。(中新网4月17日)犯罪嫌疑人固然要受道德和法律的谴责,但被害人也有可责性。

  被害人的可责性,是说被害人因自身的某些原因促使了被害的发生,从而对被害负

有一定的伦理、道德或者法律责任。有些被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被害人自行诱发而来的,如果被害人不具有这些诱发犯罪的致害因素,则犯罪嫌疑人没有机会随意实施加害行为。

  本案中,被害人相对智商较高,却被欺骗,原因并不在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而是伦理、道德观念底线没有守住。如果对方不是所谓的房地产大亨,如果被害人不想不劳而获,如果被害人认为做情人是耻辱的,如果被害人道德上加强自律,该案能否发生,真是个值得怀疑的事情。但案件还是发生了。究其原因,人总是生活在比较中,研究生也不例外。研究生应该攀比的是研究能力,比的是掌握学术前沿问题的能力,比的是专业精深的能力。可如果去攀比吃穿、攀比住房、攀比消费,研究生只靠自己力量难以达到虚荣的目的,那就只能借助外力。如果自己家庭条件不够,就要找到合适的外力。找到外力,必须要有自己的资源,可以用学识资源去做兼职赚钱,这虽然一定程度上耽误了学业,但尚不突破道德防线。但依靠签定“情人协议”去傍大款,心甘情愿去做“二奶”,就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出了问题。

  笑贫不笑娼,曾经是非主流的道德标准,现在却要尴尬地去面对。而且这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也会滋生犯罪。犯罪发生后,惩罚加害人并不是最终目的,最重要的是要预防犯罪。犯罪预防中,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就是加强道德修养。道德对预防犯罪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尽管道德对不同的人的标准不同,但社会总有个道德底线,层次越高的人,越要争做道德的楷模。道德不仅仅能帮助减少加害人,还能保证少出现令人同情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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