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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纳税人怎成了最后知情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6:00 光明网
吴江 文

  最近,湖南省常宁市一位村主任蒋石林以普通纳税人的身份状告常宁市财政局,要求法院裁定财政局违法购买了两辆轿车,并希望法院将违法车辆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民调显示,高达87.7%的纳税人对自身权益知之甚少。其根本原因不在于纳税人权益意识不强,而是在于社会缺乏为纳税人构建的权益传递渠道。

  长期以来,不少地区公务部门的花销一直缺乏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手段,以致于这些原本来自群众税收的财政经费成为部分地区政府部门的私房钱。在税款支配的整个决策过程中,纳税人竟然几乎完全不得而知,往往是木已成舟了,或者是贪官们东窗事发了,纳税人才通过媒体成为最后的知情者。然而事已至此,浪费的税款已成泼出去的水,想补救为时已晚。更有甚者,不少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向纳税人公示税款去向的意识,蒋石林对政府购车提出质疑竟招来“你管得着吗?”的质问。

  要想让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不再淡薄,关键是要有这样的维权通道,比如,政府的每一笔花销该如何公示?如何保障纳税人真正做到事前知情,并获得发言和参与决策的权利?(《广州日报》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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