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市规划条例》规定:越权审批批了也白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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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3日06:0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杨磊)龟山全景画馆,明显违反相关法规,但这座建筑却取得了相关“准生证”,并堂而皇之存在多年。今后,类似的披着合法外衣的违法建筑,有望在武汉消失。 记者昨日获悉,4月底,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对违法审批造成的违法建筑做出相关规定。新条例规定:越权审批、违反规划审批等,审批行为 无效;依据该批准文件进行的建设,按违法建设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违法审批单位要赔偿,并应责令审批人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新条例将于近期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